核心提要
●將人才引進培養與服務世界級旅游城市發展大局和中心工作緊密結合,著力解決人才政策不夠聚焦、人才服務供給矛盾突出等實際問題
●開辟工業振興、鄉村振興、科技創新和文化旅游4大重點產業領域人才認定支持“綠色通道”
●對與桂林產業發展布局關聯緊密的科研院所,采取“一所(院)一策”方式,開辟專項人才政策予以重點支持,推動創新要素資源集聚、科技成果快速本土轉化
本報桂林訊 (通訊員 唐軍 趙經 蔣澤圓)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廣西桂林市近日修訂印發《桂林市人才引進和培養辦法》,進一步強化人才支持保障,建立健全具有桂林特色和區域競爭力的人才制度,為全市各類人才成長成才營造更好的發展環境。
“新修訂辦法主要從政策導向和執行尺度作升級優化,修訂前共11章53條,修訂后共9章26條。”桂林市委人才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修訂突出需求導向、堅持問題導向、注重結果導向,將人才引進培養與服務世界級旅游城市發展大局和中心工作緊密結合,著力解決人才政策不夠聚焦、人才服務供給矛盾突出等實際問題,更加有力支持各行業領域用人主體引進培養產業領軍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等。
聚焦優化人才評價標準。圍繞全市重點產業、重大發展戰略,突出以工作實績、創新價值、能力和貢獻為依據的人才評價導向,分行業分領域修訂人才目錄,新修訂的《桂林市高層次人才分類參考目錄》從原來1個人才分類目錄,分為企業、事業單位等3個人才分類目錄,進一步增加人才評價認定的針對性、操作性,避免人才認定評價“一鍋煮”的現象。更加注重發揮人才評價正向激勵作用,堅持全職引進與柔性引進并重、存量人才與增量人才并重、高層次人才與實用性人才并重,遵循不同類型人才成長發展規律,向用人主體放權,為人才松綁,全方位、多角度支持各類人才創新創業。
聚焦支持重點優勢產業發展。開辟工業振興、鄉村振興、科技創新和文化旅游4大重點產業領域人才認定支持“綠色通道”,針對無法對應《桂林市高層次人才分類參考目錄》,但確為用人單位急需的重點產業領域人才,可不受學歷、職稱、人才稱謂限制,由引進主體根據其價值和貢獻,申報認定為相應類別的高層次人才。新增重點領域企業人才貢獻獎,按照企業稅收和社會貢獻價值,除企業已經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外,再給予企業一定數額高層次人才認定數量的配額支持,推動更多人才智力向重點優勢產業集聚。
聚焦支持高校院所發揮智力資源優勢。充分發揮駐桂林高校、科研院所科教資源、人才密集優勢,將從事與桂林市重大發展戰略、重點優勢產業關聯度大的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全部納入第一至第六類高層次人才認定范圍,進一步擴大對高校、科研院所人才政策覆蓋面。新增駐桂林科研院所專項支持政策,對與桂林產業發展布局關聯緊密的科研院所,可根據單位人才隊伍建設需要,采取“一所(院)一策”方式,開辟專項人才政策予以重點支持,推動創新要素資源集聚、科技成果快速本土轉化。
聚焦提升人才服務質量。用活桂林文化旅游、醫療衛生等優勢資源,新增人才康養、安居、出行出游等人才服務事項,進一步提升與人才安居樂業密切相關的服務質量,構建全方位、全要素、全周期的人才服務生態。擴大人才服務覆蓋群體,將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桂林市拔尖人才、獲得自治區及以上人才稱謂的人才、漓江學者、高校院所引進的獲博士學位的人才、人大智庫專家、獲得市級(含)以上政府評選的優秀企業家稱號的企業家等納入人才服務范疇,最大限度營造良好的人才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