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敦煌訊 (通訊員 馬有江 杜健)近年來,甘肅敦煌市把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從嚴管理監督干部的重要抓手,突出統籌聯動、精準審計、整改提升,不斷加強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加強干部監督管理,促進領導干部正確識權、規范用權。
堅持將審計監督與紀委監委、組織人事、巡視巡察、機構編制、財政項目監管有效融合,明確市紀委監委、組織、巡察、機構編制、人事、審計、財政、國資等部門運用審計結果的職責,提升審計結果綜合運用的實效性和針對性。將審計結果作為干部識別評判、考察考核、職務任免、獎懲評優的重要依據,特別是在干部提拔調整前,通過審核查閱干部人事檔案記載審計情況,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加大問責追究力度,對審計發現的“三重一大”事項決策不民主等方面問題,由組織部門談話提醒。
進一步細化審計結果等級,按照單位性質、職能權限、資金流量、資產總量對審計對象科學分類,認真梳理審計結果反映問題性質、社會影響、金額數值、問題數量及領導干部職責權限等因素,準確應用政策依據,合理確定審計標準,進行定性分析、綜合評判,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按照“好”“較好”“一般”“差”四個檔次進行評價,為精準識別評判領導干部政治忠誠、履職表現、責任擔當和工作實績提供依據。
堅持把促進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科學決策、履職盡責作為審計問題整改的著力點和落腳點,關注領導干部貫徹執行經濟方針政策、遵守財經紀律法規,科學謀劃發展、強化內部管理,經濟管理權力運行、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執行等情況,深層次分析問題根源,找準癥結,及時堵塞漏洞、防微杜漸,推動領導干部依法依規履職盡責。認真落實容錯糾錯機制,支持和保護改革發展中的探索創新,全面客觀地對待干部,切實做到審計整改有力度、容錯免責有溫度。今年以來,組織實施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7個,其中離任審計3個,任中審計4個,發現并整改問題40個。